JAS1120A日本語言文化面面觀
Term paper
Wong Hoi Sing Edison
SN: 03649273
Class ID: 32
Email: hswong3i@gmail.com, s036492@mailserv.cuhk.edu.hk
ERG/INE/Yr3
從營商手法看日本文化
「他們還真蠻特別的喲!」我想只要你曾經和日本人在工作上交過手,心中也不期然地有這種想法。的而且確,儘管在外表上中國人和日本人並沒有很大的分別(在外國人的眼中),但在商業上的溝通方法和技巧卻能看出有很大的不同。說到底這正正是中日間的文化差異。剛好我正在工作的公司和日本方面有很多合作的機會,那就從中看看有沒有什麼特別的個案可以看看吧!
我上班的地方是做資訊科技,搞IT的。但站在我的角度來說,還是做網路上的東東西西比較多,如製作網頁、網上交易等等。公司的規模大約是中小企業,約有十多人,卻也有不同的工作小組。在我入職的時候,剛好遇上公司從日本方面接過一個頗大的網頁製作工程(這裡的大是指工作量,而不是指錢財上的大...)。把我操得死去活來... 總共有多達十個網站!最不可思議的卻是工作時間上的要求:只有二個月的時間,而且是一切從零開始!大方向的而且確是有,可是一說到枝枝節節的小問題時卻是一切都未有定案...現在這工作剛好告一段落;在我看來以結果而言可算是超額完成的:至少我們能夠在如期交貨(實際上是遲了一天,但真相是別有內情...),而且運作起來也沒有什麼特別大的問題(真的是謝天謝地)。但現在回過頭一看,卻是把我氣得快瘋了!
別的可以不說,但工作時間可不是一般正常的人能做得來的:前前後後交貨日期提前了三個星期!這可是指在只有九星期的期限中減去三星期,足足少了三分一!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事情呢?在我來看,主要是因為對方常常留了一手:他們的工作時間是很有安排的,但這安排卻對內對外各有不相同。起初,對我們說要做一星期的工作,轉個頭來便要求我們明天完成。而且說話常常曖昧不清,工作上的小節往往在事情做到一半的時候才說出來,卻反過頭來向我們大興問罪之師,說:「這些不是早就告訴過你們要做的嗎?」...最後弄得我在最後的兩星期完全沒有好好地睡過一覺...設計師那邊又遲了整整一週才交設計給我們,成品卻要在上市前完成(早了兩星期):我們在只是遲了一天交貨的情況下來說,這真的是太神奇了。
其次可是氣在開會的時候。由於負責設計的是別的公司,設計師可不是實際把網頁「做」出來的,而是「排」出來的!就像是排平面設計般排出來的啦!所以他們只要畫面上好看;至於實際上如何處理,他們可不管我們的死活。那麼當我們「做」出來的時候自然是困難重重,而且要懂得靈活變通一點。但奇怪在只要在排版上得到日本總公司方面的高層通過,我們這邊做小的如何上訴也不可能會得直!
有一次我在會議上提出一個新的方案,把設計師的設計由用圖像的按鈕換為用文字加背景的;在外觀上可真的是絲毫不差,相似得連設計師在會議上也看不出有何不同哪!而且由於我們是動態地由資料庫中找東西出來顯示,用靜態的圖像可說是八字不合...但當我在會議上提出來而設計師都願意鼎力相助之際(因為如果用文字的話他們便不用為我們預備圖像了...),從日本方面而來的高層卻不加思索便立即說:「不!」在我的堅持下他終於願意「如果我把兩個方案都做出來給他看一看,他才考慮一下可不可行」...可是當我告訴他,在會議上所看到的演示已經是兩個方案各佔一半時,他當場說不出話來(說實話如果不告訴他,看來他還以為全都是用設計師那邊的方式...)本來以為故事快要告一段落之時,卻又峰迴路轉:他當場把我的意見當耳邊風,即時打掉!雖然說實話,他也真的有充分的理由,但這次卻換成我一句話也說不出來。心裡大罵他說:「好樣的!」
事後我把這事情和老闆談起來時,他給了我一些很好我啟示。老闆說,和日本人工作一定要把工作時間說多3倍:30%是自己認為可以完成工作的時間;30%是在工作中途發現需要處理的雜事;30%是對方後來新添上的要求,然後餘下便是出錯時用來補救的。因為和日本人做生意時他們一定不會把話說得清清楚楚,而是曖曖昧昧的;凡事留一手,自己心裡已經有一個時間表卻從不會告訴你確實的期限;口上說著事情還未落實(未簽合約),卻已經要你為他們開始預備工作:到了確實地簽下合約時,卻永遠像上演著Mission Impossible般要求在不合理的時間內完成!所以時間上不說多3倍真的是會「搞出人命」啊!
但換別的角度看,和日本人交手也不是真的太壞:至少和我們「偉大」的祖國商人相比,他們真的好得太多了!老闆還告訴我,和祖國的商人交手最重要是找對接頭人,但和日本商日本商人交手卻是看實績和記錄的。在祖國經商,是看人的:只要你和他的自己人,「同聲同氣」的話便「萬事有商量」(說穿了便即是靠人際關係啦!)。所以和祖國的人交手,沒有交際應酬與一些「小手段」是不行的。而且因為是依靠著人際關係,所以儘管對手是同一公司的人,別的部門永遠不會找你合作的;同一道理,如果你的接頭人一但失勢,該公司和你的合作關係也會一口氣抺掉,從頭開始。和日本公司交手卻是很有制度的:他們會看跟你公司的合作記錄;儘管對方的高層出現了巨大的人事變動,只要你是一間負責任的公司,能給予他們信心,而且表現出一種願意和他們一起合作把事情處理好的態度,那雙方的關係會依舊不變。就正如蒙民偉先生與信興集團所一起走過的道路一樣,不論經過了幾十年的合作,只要是關係良好的,就算沒有白紙黑字的合約來約束雙方,好伙伴的關係依舊不變。在現今的商業社會中,凡事利字行頭的年代,日本公司的這種處理手法看來叫人驚奇。
我的上司(其實只是三人小組的組長,不過論功力、年資也是一等一)也有不少的經歷。日本那邊甚至指名要求他接一些不小的工作。他認為要和日本公司合作愉快,不外乎幾點:
- 要有合作的態度;
- 要用心聆聽他們的要求,且會常常改變,所以一定要做好記錄;
- 和香港人不同:香港人明白到質量與價錢成正比,但日本公司卻是不論出價如何不合理,質量不能達標也是一概不收貨的;
- 在合作之初必須充分表現出你的工作能力:他們會先把一些小型的工作交給你處理,以測試你的工作能力。在這一階段必須得到他們的信心,否則便不會有機會接手一些大型工作;
- 他們非常看重團隊合作意識:你必須和隊中的各合作單位有著良好的關係才能事半功倍。亦正如蒙民偉先生所說:「千萬不要捉十個香港人或十個中國人去與十個日本人開會,因為必定會失敗;日本人出場時都是一條心;香港人和中國人卻是各懷鬼胎,未出場已經自亂了陣腳。」
- 最後一點是最重要的,是要表現出你熱切期盼可以跟他們保持著長期的良好合作伙伴關係,因此這正是日本公司最希望和最著重的。
其實從中我們可以看出日本人不少的特質。日本人著重關係,希望擁有一個和諧而長久的合作關係;但另一方面又不會和你非常交心,很多時表面的表現與他們內心實際所想會有很大的出入;一旦他們認定你是值得信賴的伙伴時,他們會與你在下班的時間一起暢飲,也是閒事。熱情與冷漠,內外矛盾,再加上看重人情味,會不會就是日本的文化體現?








